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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14章 遗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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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睹他提着割鹿刀冲杀过来护卫自己和妈妈的时候,他就在心底承认了。

    却又想起燕京的书房,上京的书房,自己的小王子服,精美绝伦的冠冕,那些充满荣耀和爱宠的日子。他,曾是大金国最最幸福,最最受宠的孩子——因为他的父亲是四太子。

    自己提笔写字,提笔作画,最初认识宋国的一切,都是阿爹——四太子手把手教的。他不遗余力地宠爱,在物质上给予最大程度的恩赐,从不吝惜。甚至自己每个府邸的独立豪华院落,就算是四太子最宠幸的侍妾,也是比不上的。

    最亲近的人,竟然是仇人。

    他无法遏制心内的悲惨,要痛哭却又不敢也无法哭出来。因为,他发现,自己每一天都还在想念着那个人——想念着那个杀父杀母,抄家灭族的大仇人,自己爱他,自己一直那么爱他!

    他呢?他还会不会想起自己?

    父子决裂之前,陆文龙就知道的,他另有了儿子,28娘子又生了儿子。有人继承他的王位,也许,他再也不会想念自己了。

    他因此而害怕,轻轻颤栗,却还是没法哭出来,心内一片惨然。不行,四太子——阿爹,他怎么可以忘了自己?

    仿佛他真的已经彻底遗忘。

    在这样交替的混乱思绪下,他无法入睡,也无法静心,只能写字,拿着毛笔,在铺开的宣纸上,一笔一画地写《满江红》。

    门被推开,轻轻的脚步声,是花溶,她总是要在每一个夜晚进来看一下,替儿子们盖好被子,防止他们着凉。

    她轻轻进来,却见陆文龙如此深夜还没入睡。她走过去,见那铺开的纸,厚厚一叠,每一张都是《满江红》,字迹虽然稚嫩,却已经有了几分少年人的力气和勇武,只是字迹从最初的清晰到后来的凌乱,可以看出写字的人,心中何等的憔悴和挣扎。

    眼前模模糊糊的,时空仿佛在转换,在海滩上,在树林间,在石板上,那个质朴的少年,用沙子在地上写字,一笔一划,那么认真:

    “姐姐,这是我的名字?你给我写名字?”

    “姐姐,我也会写字了……”

    “姐姐,这个鲜红的贝壳,你喜不喜欢?”

    “姐姐,你别怕,我会带你走,一定带你逃出去……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她眼眶微微湿润,从怀里摸出一样东西,那是珍藏在一个小小的锦袋里的,摺叠整齐。

    摊开在陆文龙面前的,是一幅泛黄的纸,上面浸染了血迹,唯松墨那么清晰,上面的字迹可透视,每一个字都那么遒劲,充满一种怒发冲冠的英雄气概。

    那是岳鹏举的真迹,是他当年的手书。

    陆文龙牢牢盯着那龙飞凤舞的字迹,仿佛每一个字都是有生命力的,每一个字都横刀立马,笑傲江湖,诉说着一段逝去不可追的英雄岁月。

    他因之热血沸腾,无限向往。妈妈,秦大王,讲了那么多的故事,但都没有目睹这幅字迹来得震撼。唯有英雄,才能写出这样有生命力的字,掷地有声的金石之言。唯有英雄,才能在字里行间,让一个逝去的岁月永恒的复活。

    这是岳鹏举!英雄至斯,那么遥远,却又那么亲近。就如自己小时候所看到的,他坐在大树下给自己做双枪,长长的木枪,笑容那么温和,容貌那么英武。

    他因这幅字,对一个人亲近,从而真正崇拜。

    他激动着,又自豪:“妈妈,这是岳阿爹的?送给我好不好?”

    她微笑起来,这是儿子第一次问自己要礼物啊。难道能不送给他么?多少年里,这幅字一直贴身跟随着她,牢牢地在胸口里藏着,就算是临安一战,就算是草原惊魂,就算是刺杀秦桧,就算是被金兀术逼到绝境……每一次,每一次,自己逢凶化吉,遇难呈祥,谁说不是鹏举的在天之灵护佑?

    这本是她的护身符,直到死,直到咽气,也不会放弃。

    可是,却不能埋没,他的一切,都不能埋没。

    本是要留待自己老去,留给小虎头的。但是,文龙问了,他也是鹏举的儿子,难道不是么?多少在战争中无辜成为孤儿的孩子,她想,鹏举都会视他们为儿子。

    还有鹏举的一切手迹,她都收藏着,盛在一个质地良好的锦盒里,放在落霞岛上,当时是给小虎头的,要秦大王好生收藏。秦大王从来不曾打开箱子看过是什么,但受人所托,就一直精心保管着,等待小虎头长大的一天,由他自己处理。

    她郑重地,将礼物拿起,双手递给陆文龙:“儿子,这是岳阿爹的遗迹,你需得小心保存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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